关于开展冬季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做好全校冬季安全工作,结合实际,决定近期集中开展全校冬季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以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为核心,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落实、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校总体安全保障能力和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能力。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行动对保持学校安全稳定、确保十三五顺利开局起步和实现学校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跨越的重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切实承担职责,督促检查,狠抓落实,不走过场,扎扎实实的完成工作任务。

二、工作原则

1.“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2.“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

3.“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三、安全检查内容

1.是否能够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是否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是否能够明确安全防范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能够及时有效的进行信息搜集研判和有效处置。

2.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礼堂、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部门和单位要检查是否存在治安安全隐患,是否存在消防应急通道被堵现象。

3.学生工作部门要检查学生宿舍是否违章用电;要对学生违规在外租房、夜不归宿等摸排并强化管理;要对在心理、身体健康存在问题的学生、特困生等特殊学生群体进行排查和疏导教育。

4.后勤部门要对水、电、气、校舍、饮食卫生等进行检查;要检查教学楼、教工宿舍楼楼顶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加强维护管理;要检查冬季防风雪冰雹等恶劣天气的应对措施及应急处置预案情况。基建后勤产业等部门要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情况。各有关单位要对相应教学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5.消防安全方面:

(1)本单位是否组织学习有关消防法规,是否成立了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并落实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2)是否能够坚持“日查”“周查”“月查”“季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安全防火巡查,并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是否能够及时整改。

(3)本单位配电室、公共区域配电设备、各类电气设施、设备及附属装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用电是否安全规范,有无经常出现线路跳闸、漏电、重点部位(如计算机房)有无鼠患等;是否做到人走灯灭、电器开关按要求关闭;电器放置部位周边是否有可燃物、插座老化或质量不符合安全是否及时更换等;实验室、宿舍、教室等有无乱拉乱接电线,使用违章电器情况;使用煤气的单位要对煤气的连接管、阀门、燃气灶进行检查,看胶管是否老化,阀门是否松动或漏气,燃气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所管楼宇有无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的;有无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损坏的;有无宿舍、教室等公共区域外安装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金属护栏而不能及时打开的;配发的灭火器材是否到位、完好,有无灭火器等失效及消火栓、消防水带丢失、损坏的,一旦发现有破损应及时报保卫部门修理。

(3)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储存、使用的管理和实验室安全情况。

(4)是否存在所属建筑物擅自改动或擅自变更用途的现象,确需改动或变更用途的必须符合消防安全的规定,必须报学校保卫处并经消防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四、检查整改日程安排

1.自查整改时间:12月6日至15日。

2.督查整改时间:12月16日—23日,学校组织专门人员在各单位(部门)检查的基础上,对问题突出、安全隐患大及重点部位等进行检查,督促整改。

五、结果的使用

学校对各单位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汇总,结果将作为单位年度考核和2016年度治安综合治理评优的参考依据。

 

 

                                 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