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为了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可靠性,请认真学习关于公布《2017年度山东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和省属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下载地址:
http://zcc.qfnu.edu.cn/info/1007/1268.htm
http://zcc.qfnu.edu.cn/info/1011/1300.htm
各学院、各单位应做好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不得漏报瞒报,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预算的编报工作,原则上年中不再调整政府采购预算,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采购中心不予采购。现就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凡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以及1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工程项目支出资金,包括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工程建设项目,均应编报政府采购预算。
二、归口管理部门
1. 资产管理处:负责一般设备(含办公家具)等非教学科研设备、复印纸、打印机复印机用硒鼓等项目的申报;
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教学用耗材试剂等项目的申报;
3. 后勤管理处:负责维修工程项目、物业服务(含电梯维保)等服务类项目的申报(含日照校区);
4. 教务处:负责学生用课桌椅的申报(教务处汇总后报资产管理处);
5. 基建处: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
6. 图书馆:负责纸质图书期刊、电子数据库等项目的申报;
7. 校医院:负责医疗仪器设备、耗材、药品等项目的申报;
8. 网络中心:负责网络设备、软件等项目的申报;
9. 保卫处:负责安保、监控等项目的申报。
10. 印刷服务(期刊、宣传部报纸、考试试卷、院系及部门2000元以上等印刷)、车辆租赁、车辆保险等其他项目直接报送至采购中心。
三、时限要求
1. 各学院、各单位于9月5日前将项目申报书报送至各归口管理部门;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类项目:①申请学校实验教学设备经费的项目,目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已有2018年的各单位上报的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如有变化可做适当调整后重新上报,如没有变化,则不用上报。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下载地址:http://lab.qfnu.edu.cn/info/1007/1041.htm②计划2018年购置仪器设备的专项经费(如重点实验室经费、“双一流”经费等),需填写财务处提供的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书下载地址:http://cwc.qfnu.edu.cn/info/1006/1592.htm。③个人科研经费申购仪器设备,填写《中欧·体育,中欧(中国)仪器设备申请购置单》,单位汇总后上报。
其他类项目申报书下载地址:http://cwc.qfnu.edu.cn/info/1006/1592.htm
2. 在9月14日前,各归口管理部门将项目申报书及项目论证报告报送至采购中心。采购中心汇总后报送至财务处,为财务处报“一上预算”做参考。
3. 经过财务处落实经费后,12月20日前,各归口管理部门将“二上支出政府采购表”明细报送至采购中心,采购中心汇总完善后报送至财务处导入财务预算系统。
4. 需要提前报批的事项
(1)采购《进口产品目录》外的进口设备
(2)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如图书电子资源数据库等)
(3)物业管理服务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申请续签合同
(4)涉及水、电、暖、气以及涉密等特殊行业采购
以上4类事项均需要提前报批,请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图书馆、后勤管理处等相关单位于11月15日前将涉及到的采购项目报送至采购中心。
四、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 学校采购中心尽最大努力安排预采购工作,各学院、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落实经费,提早安排预采购项目。
2. 各学院、各单位要尽早对需要采购的项目做好前期调研工作,特别是确定必须采购的项目要尽早准备好其设备性能参数,以便于采购中心安排预采购,提前进行采购工作。
3. 各学院、各单位在准备设备性能参数时,要多调研几个不同品牌的产品,编制的招标参数至少要有三种不同品牌的设备能够满足要求,不允许针对一个品牌的设备编制招标参数。
4. 关于个人科研经费采购科研仪器设备问题,特别是国家级课题经费,一定要按照原申请课题批复时的采购预算安排采购,原未安排采购预算的不允许采购。个人科研经费采购科研仪器设备可按自行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注意“自行采购”也是政府采购的一种采购方式,不是自己采购,更不是自己想买什么就可以买什么。用个人科研经费采购办公自动化产品(如计算机、笔记本、打印机等)按文件规定也必须进行集中采购。
5. 属于批量集中采购的产品必须进行批量集中采购,不得以其他方式采购。批量集中采购由省采购中心统一采购,相对而言采购周期较长。
6. 签订合同后,供货商应严格按照投标清单供货,不允许使用单位与供货商私自交涉更换产品,以便避免因验收不合格而无法及时付款。
五、关于建设项目库的要求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学校应建立2018-2020年政府采购项目库,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发展需要编报2018-2020年政府采购项目,可以多编报一些项目;各单位将政府采购项目报送至各归口管理部门,由归口管理部门进行论证后报送至采购中心,采购中心根据论证情况汇总建立政府采购项目库。
今后政府采购预算的编报应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原则上没有进入项目库的项目不予采购。
项目库申请截止日期:2017年12月31日
联系单位:资产管理处采购中心
联系人:曹成武、刘新闯
联系电话:4458187,15163756066,13953794451
资产管理处
财务处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