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济宁市《关于组织2017年度全市干部普法考试的通知》要求, 2017年度我校普法考试采取网上测试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人员范围
全校在职中层干部(调研员除外)。
二、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4日—12月19日,参考人员登录济宁市司法行政网(www.jnsfxzw.gov.cn)或济宁普法网(http://jnpf.jnsfxzw.gov.cn:8888)“济宁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注册。注册时,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注册截止后信息不能修改,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三、考试时间
2017年12月20-24日,集中5天时间进行网上考试。
四、考试方式与地点
考试采用计算机答题,考生登录平台后,选择试卷进行答题。总分100分,其中单项选择4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20题,每题2分;判断20题,每题1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提交后由计算机自动生成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
“2017年度全市干部普法学习考试题库”已上传至济宁市司法行政网、济宁普法网考试平台,参考人员完成注册后,可自主进行在线学习和模拟考试。12月20日0时-24日24时登录济宁市司法行政网或济宁普法网“济宁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平台”进行正式考试。
考试地点自主选择,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五、有关要求
(一)全校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考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组织安排,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考试成绩优异。
(二)凡属参考人员范围的干部都要参加考试(附参考人员名单),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网上考试的人员,需提前由各单位出具书面说明加盖公章后报送校党委宣传部,经分管普法考试工作的校领导批准后生效。不能参加集中考试和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低于80分),12月25日—29日再次登录考试平台进行补考,系统于12月29日17:00时自动关闭,全市干部普法考试截止。
(三)普法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以书面形式通报干部所在单位。对不参加考试和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在本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四)各单位要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本单位此次普法考试工作的联系人,联系人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12月19日12:00前上报校党委宣传部办公室。由于此次考试时间安排较紧,各单位联系人需尽快通知并提醒未注册人员按时注册,以免影响考试。
联系人:丰湘
联系电话:0537—4456351
附件1:济宁市普法考试操作手册.docx
附件2:参考人员名单.xls
党委宣传部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