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培养质量,推进科研项目与教学活动相结合,加强研究性、小型教学班的建设,丰富高层次专业任选课和公共任选课,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为本科生开设专题研讨课程,要求如下:
一、开课要求
教师可依托本人主持的在研或结题五年之内的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依托五年内完成的本人博士论文,申报开设专题研讨课程。
课程内容应结合主讲教师所主持科研项目的最新研究成果。课程名称由开课教师自拟,统一标识为“XXXX(课题名称的简化或聚焦)专题研讨”。授课形式为专题研讨班。授课学时由教师根据课程内容合理设定,一般应18学时左右。学生完成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者,记1个学分。
二、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教师可填写“专题研讨课申报表”(见附件),于3月30日前交教务处。
三、选课要求
课程主要面向课题所属学科、专业的本科生,对于交叉学科研究的课题,可以面向相关专业本科生开放选课。课容量一般限定为10-15人。任课教师可对选课学生的专业、年级、先修课程及选课人数等做出具体要求。
四、考核要求及成绩记载
课程考核方式一般为考查,可采用研讨报告、学术论文、创新实践项目等多种方式进行,成绩一般按等级成绩记录。
学生选修本课程所获学分可以作为专业任选课、公共任选课学分。学生在省级以上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课程研讨成果,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五、教学评价及工作量计算
教学效果参与正常课堂教学评价。课时按系数1.0(不设人数调整系数)记入个人课堂教学工作量,并参照公选课拨付课时酬金。待课程建设成熟后,将逐步纳入学院的专业任选课管理体系。
六、其他
有符合条件教师的单位,应鼓励教师按要求开课。
中欧·体育,中欧(中国)教务处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四日
关于为本科生开设专题研讨课程的通知(附件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