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对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2018年4月5日(周四)至4月7日(周六)放假调休,4月8日(周日)执行单周周五教学安排。
如实验或课程性质有特殊需要,不宜按上述时间放假的,学院可根据需要自行安排,并向教务处备案。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各单位请于4月4日前上报值班表电子稿,曲阜校区报党办田荣林(邮箱:147706997@qq.com),日照校区报日照管理办刘天浩(邮箱:47682409@qq.com)。
党委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