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行政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集约使用,根据《中欧·体育,中欧(中国)行政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曲师大校字〔2018〕11号,以下简称11号文)要求,结合学校机构、干部调整变化实际,即日起全面开展全校行政办公用房核查整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整改范围
核查整改的行政办公用房,指学校党政群机构、教学机构、科研机构、教辅机构、出版机构的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等,不包括“双肩挑”干部用于教学科研的教师工作用房。
二、行政办公用房核查整改面积要求
行政办公用房面积按组织部、人事处下达的编制内工作人员实有人数、机构科室设置数、部门工作人员的行政级别进行核算,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具体用房面积限额标准如下:
(一)校领导正职不超过30㎡/人。
(二)校领导副职不超过24㎡/人。
(三)正处级不超过18㎡/人。
(四)副处级不超过12㎡/人。
(五)科级(含科级)以下工作人员不超过9㎡/人。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行政办公用房全面核查整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核查整改工作负总责。要坚持领导带头,加强组织协调,学校办公室、纪委、组织部、人事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筹安排实施好办公用房核查整改工作。
(二)核查超标、违规行政办公用房。按照11号文有关规定,对工作人员超标使用行政办公用房、闲置行政办公用房、违规在两校区同时占用办公用房、调离和退休人员继续占用原单位办公室以及出租(借)办公用房和其他单位占用行政办公用房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逐一报送后勤管理处。对于核查整改中腾退出来的办公用房,各单位需制定整改计划,尽可能形成成区域、成楼层的办公用房,将腾退的办公用房优先用于教学、科研及高水平人才(团队)方面;仍有余量的,用于改善基本办学条件。
(三)时间安排和要求。各单位对现有行政办公用房进行测量,填报行政办公用房核查有关表格(见附件),并认真撰写核查整改情况报告,于2018年4月13日前报送后勤管理处。核查整改情况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核查整改办公用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分工情况;2.办公用房核查整改情况(重点报告超标、违规行政办公用房自查情况、腾退行政办公用房使用计划等);3.遇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4.其他有关情况。以上表格、报告报送:
曲阜校区:2号行政办公楼113室,张文建,4458836 fazhanhezuo@126.com;
日照校区:留学生会馆2107室,赵予,3980333 qsdrzhq@126.com
附件: 核查办公用房附件.docx
学校办公室 后勤管理处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