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哲学社科教学科研骨干研修人员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党委: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委党校、省财政厅等《关于印发〈山东省2015-2019年社科理论骨干和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工作规划〉的通知》(鲁宣发〔2014〕41号)精神和2018年研修工作方案,省委宣传部2018年将举办4期全省社科理论骨干和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

根据上级名额分配情况,我校将选派16名教师(每期4人)参加学习研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人员

未参加中央六部委研修班的哲学社会科学(指哲学社会科学类,如马克思主义、哲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新闻学、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学科)教学科研骨干;参加研修人员年龄须在55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二、研修方式

以党校主体班次教学为主,同时适当安排在有关教学研究基地进行培训。采取自学原著和文件、听取专题报告、专题研讨、进行异地教学和社会考察等形式进行。

三、研修时间、地点

每期研修班时间约两周。

第一期,6月4日—15日,6月4日报到;第二期,6月25日-7月6日,6月25日报到;第三期,7月9日—20日,7月9日报到;第四期,7月25日一8月5日,7月25日报到。

第一、二、三期报到和上课地点均在山东省委党校东校区。第四期报到地点在临沂宾馆大学酒店,上课地点在临沂大学校内。

四、工作要求

1.请各有关学院党委按照上级要求推荐1名参加研修人员,于4月19日(星期四)17:00前,将《推荐研修学员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fnuxcb@163.com。邮件标题栏请注明“××学院+省级社科骨干培训”。

2.各有关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推荐参加研修人员,并妥善安排好研修人员工作。研修期间,学员单位不得分配其他任务,参加研修学员不再承担原单位安排的教学科研、会议等其他工作。

3.学员研修培训费原则上由省财政负责,研修班学员往返交通费等由派出学院承担。

4.党委宣传部将在各学院党委推荐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参加本年度研修人员和批次,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到学院党委和参加研修人员。


附件: 学院推荐研修学员登记表.docx

党委宣传部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