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中欧·体育,中欧(中国)章程》等有关规定,学校新修订了《中欧·体育,中欧(中国)学术委员会章程》,现已正式发文(曲师大校字[2018]61号)。经学校研究决定,于近期选举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术委员会人员构成及条件
1.校学术委员会人数为35人左右的单数,含一定比例45岁以下(含45岁)的青年教师。
2.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分为当然委员、推选委员和提名委员。学校校长、分管学术的副校长和与学术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当然委员;推选委员自下而上民主推荐产生;提名委员由校长从学校知名学者中提名产生。
3.学术委员会成员的基本条件:(1)具有教授及其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宪法法律;(3)学术造诣深,学术声望高;(4)公道正派,责任心强;(5)学风端正,治学严谨;(6)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学术委员会委员职责。
二、学术委员会委员产生范围及流程
1.当然委员由学校研究确定。
2.提名委员由校长提名确定。
3.推选委员根据学校《关于机构设置与调整的通知》(曲师大委字[2017]40号),主要从学校现有的28个教学机构、7个科研机构和6个教辅机构中产生(见附件1)。教学机构各推选1-2名,其中至少1人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学院(部)主要负责人。其他机构各推选一人,没有合适人选可以不推选。
4.推选委员由以上各单位自行组织,其中教学机构须经学院(部)教授委员会协商提名,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5.校长办公会综合考虑人员数量、学科结构、年龄比例等确定候选人。
6.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无误后,进行校内公示,印发聘任文件。
三、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9月27日(下周四)前将各单位推荐人员表格报送至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科技大楼504),日照校区报送至留学生会馆2338。
联系人:于健4456134 ;朱莉雅 4456359。
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9月19日
附件1:学术委员会委员推选机构.docx
附件2:中欧·体育,中欧(中国)学术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格.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