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党政各部门、各单位:

2018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持续紧盯重要节点,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切实加强“双节”期间风气监督,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廉洁过节,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廉洁过节作为净化政治生态和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节点,既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又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严格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全校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把好节日廉洁节点,认真落实学校纪委下发的《关于开展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滥发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查找问题,堵塞漏洞,建立制度,强化防范。要深化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干部和广大教师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坚决禁触“红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九个严禁”:1.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虚列车辆费用报销其他费用;2.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等;3.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公款吃喝;4.严禁接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学生及家长的宴请;5.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6.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7.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含电子预付卡、电子礼券、电子红包);8.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私人会所性质场所;9.严禁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三、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执纪问责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发力加压,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制止。要通过多种形式,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全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不知止不收敛、顶风违纪的要毫不留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查快办,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

 

 

中共中欧·体育,中欧(中国)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