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16号)、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发[2018]75号)等文件精神,为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冬春季节特点,从现在起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深入巩固以前的安全检查成果,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一、工作要求
检查工作要细化到具体项目、责任区域、责任人,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检查工作结束要有检查工作总结,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精心梳理,及时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效果,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维护我校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学校将组成专项检查工作组深入全校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督办。
二、检查内容
(一)校园治安:加强门卫值守,严格对外来人员的查证和对携物出校人员的查验;加强校园24小时巡逻;主动协调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巡逻防控和治安排查工作,严防涉校涉生恶性案(事)件的发生。(责任单位:保卫处)
(二)消防安全: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今冬明春防火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严格按照消防法规对所属区域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和管理,普及消防安全防火救助常识,充分发动广大师生员工做好防火工作,提高抵御火灾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保卫处、各单位)
(三)实验室安全:认真贯彻《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国家教委令第 20 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 号)等有关规定,完善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管理体制机制。(责任单位: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各单位)
(四)食品卫生和食堂安全:严防群体性中毒事件发生。做好天然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日常监管,抓好食堂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强化对电气和燃气线路、油烟道清洗情况检测,确保各个环节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五)宿舍安全:加强学生的冬春季节防火消防安全教育工作,重点抓好学生公寓宿舍学生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热器具以及在宿舍内点蜡烛、燃放烟花炮竹等情况的查处。做好对校外租房学生的管理。(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各教学单位)
(六)生产安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严格防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基建处、资产管理处)
(七)交通安全:根据冬春季特点,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醒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出行时乘坐正规营运车辆,严禁酒后或疲劳驾车;不搭乘陌生人的车辆,结伴出行,避免独自出行。(责任单位:保卫处、各单位)
(八)反邪教工作:加强宣传和教育,坚决与邪教组织作斗争,共同维护纯净美丽的校园。(责任单位:保卫处)
(九)反恐工作:重点针对暴力恐怖事件风险隐患、群体性事件风险隐患、个人极端事件风险隐患和安全事故风险隐患集中开展一次排查和化解工作,以不发生事故为目标,以排查消除化解隐患为手段,以落实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为抓手,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着力提高对各种矛盾问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确保不发生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案(事)件。(责任单位:保卫处)
(十)校舍安全:后勤部门要加强对校内校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基建处)
(十一)家属区安全:家属区合理规范用电、用火、用气。彻底清除楼道间堆放的杂物、易燃物品,确保各楼梯间疏散通道畅通,消防通道畅通。(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十二)场馆和教学器材设施安:要进一步对场馆和教学器材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不留隐患。(责任单位: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体育学院、体育教学部、附属中小学)
(十三)各单位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针对冬春季特点对本单位全体师生员工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对本单位所属楼宇和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违章建筑、聚氨酯泡沫彩钢板房(隔断)、推拉式防盗门等均要进行统计,并制定整改方案。要检查安全工作档案和台账是否完备。(责任单位:各单位)
三、检查时间
1.各单位自查:从现在至2019年1月9日,9日前将本次安全自查、自改、责任制落实情况,书面报保卫处,曲阜校区:老办公楼109房间,联系人:刘春花,电话:445 3117,日照校区:会馆2040房间,联系人:王长军,电话:3980115。
2.学校成立督导组,深入各单位进行督查督导: 2019年1月19日前。
党委办公室 保卫处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