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彰显学校各单位和广大师生参与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和贡献度,强化我校新闻宣传工作队伍建设,推进“大宣传”工作格局的形成,根据《中欧·体育,中欧(中国)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实施办法》,现决定开展2018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中欧·体育,中欧(中国)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主要面向学校各二级单位进行评选。
(二)中欧·体育,中欧(中国)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主要面向各单位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各单位的新闻宣传报道的撰稿人(须为学校教职工)进行评选。
二、参评条件
(一)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参评条件
1、中欧·体育,中欧(中国)健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班子成员担任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正式教职工担任新闻宣传工作联络员;责任明确,分工有序,人员落实。
2、工作体制完善。积极围绕学校和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形成了及时采写、认真审核、主动投稿的工作体制;对本单位的新闻宣传工作有必要的软硬件保障。
3、工作成效显著。积极主动撰写、提供新闻稿件,在校内外媒体刊发新闻报道准确及时,数量较多,质量较高。
4、严格执行学校对外宣传报道的有关规定,积极支持配合校内外媒体的采访报道工作,无重大负面新闻产生。
(二)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参评条件
1、遵守上级新闻宣传工作纪律,遵守学校新闻宣传工作有关规定;工作认真负责,较好地履行了本单位新闻宣传工作的具体职责。
2、积极组织策划或主动撰写新闻报道,及时充分展示本单位的工作成效与特色,在校内外媒体发表新闻报道数量较多、质量较高。
3、无失实报道、抄袭行为和重大责任差错,积极支持配合校内外媒体的新闻宣传工作。
三、评选办法与说明
(一)申报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需认真填写并及时报送《中欧·体育,中欧(中国)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或《中欧·体育,中欧(中国)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
(二)关于发稿数量的统计原则
1、先进集体申报表中关于校内媒体发稿数量的统计原则为:由本单位师生撰写,在校内媒体(学校主页、校报、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刊发的新闻报道。
2、先进集体申报表中关于社会媒体发稿数量的统计原则为:由本单位师生组织策划或者撰写,在社会新闻媒体(包括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刊发的新闻报道。
3、先进个人申报表中发稿数量的统计原则为:本人撰稿或参与撰稿、在校内媒体和社会新闻媒体刊发的新闻报道。
4、撰稿或参与撰稿的认定,以新闻媒体刊发时的署名为准。
(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将以新闻报道的发稿数量、发稿质量、发稿层次为首要评选标准。
(四)宣传部将根据单位与个人的具体申报情况,组织评审组进行统计、核查、评选,并进行颁奖表彰。
四、评选时间与联系方式:
(一)各单位请于2019年1月5日至15日填写申报表,纸质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曲阜校区报送至学校党委宣传部(科技楼803办公室),日照校区报送至留学生会馆2238办公室;电子申报表发送至电子邮箱:qfnuxcb@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2018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评优”。
(二)联系人:李文振 联系电话:4455680
附件1:中欧·体育,中欧(中国)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2:中欧·体育,中欧(中国)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中欧·体育,中欧(中国)党委宣传部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