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
根据济宁市“学习强国”平台推进工作专班《关于推荐表彰“学习强国”平台推广使用工作先进学习组织和先进学习个人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经研究,拟于近期组织推荐一批“学习强国”平台推广使用工作先进学习组织和先进学习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
二、推荐条件
1、先进学习组织。(1)重视程度高,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成效显著;(2)学习组织设置科学规范,实现党员注册安装使用全覆盖;(3)党员人数在10人以上,连续7天(含节假期日)人均日积分在30分以上;(4)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推荐申报。
2、先进学习个人。注册安装“学习强国”平台,并加入相应学习组织,关注“山东学习平台”栏目,利用平台主动加强学习,连续7天(含节假日)日均积分达到40分以上,总积分达到1600分以上。
三、推荐时间
积分统计截止时限为2月28日。
3月1日-2日,由各党委(党总支)组织推荐,并将推荐材料报党委宣传部。
四、其他要求
1、全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用好“学习强国”平台,持续加强理论学习,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更加深入人心。
2、评选数量。济宁市将根据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单位推荐情况,择优从中筛选确定60个先进学习组织、100名先进学习个人。
3、报送推荐材料时,除推荐表(一式两份、盖章)外,还需要报送相关证明材料(如积分截图等)。
4、材料报送联系人:黄江滔
联系电话:0537-4456351
“学习强国”平台推广使用工作先进学习组织推荐表.docx
“学习强国”平台推广使用工作先进学习个人推荐表.docx
党委宣传部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