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学校基建、修缮工程结算审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基建、修缮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强化我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归口管理职能(基建工程项目归口管理单位为基建处,修缮工程项目归口管理单位为后勤管理处)。根据《关于 2019 年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18]74号)和《中欧·体育,中欧(中国)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曲师大校字〔2016〕39 号)要求,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未经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或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自行实施的2000元以上(含2000元)新建、改扩建、修缮、零星装饰装修等工程项目(包括已完工未提请审计项目)均不予审计。




审计处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