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征集代表提案的通知

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请各部门工会组织代表深入听取教职工意见,按照《中欧·体育,中欧(中国)教代会提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提案征集工作。

(一)双代会代表应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拟订提案前应进行认真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二)提案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内容限于本校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在教学、科研、人事、民生、民主管理、改革发展、校园规划、依法治校等方面涉及学校发展全局和教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

(三)提案应包括以下三部分:

1. 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2. 情况分析,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3. 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四)提案应由正式代表提出。由一人提出,须有二位以上代表附议,提案人及附议人都须亲自签名。提案书写必须一事一案,表达清楚,符合规范。提案表(见附表)从工会网页下载并填写。

(五)代表填写提案之前,请参考2019年五次教代会提案(见“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平台”),前一年正在办理的提案不宜再重复提交。

(六)集中征集提案时间为:202037日前,请各二级工会指导代表登录学校工会主页“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平台”填写并提交提案(注:账号、密码登录与校园网登录一致),联系人:孙玲老师,联系电话:4455755,手机:13863710772

 


中国教育工会中欧·体育,中欧(中国)委员会

     2020112